刺鼻的血腥味传遍开来,王奕微微皱了皱眉头,盯着远方的一辆吉普车,吉普车上只有一个人,一个白皮肤年轻人,与王奕的年龄一样!
白皮肤年轻人眼睛里面毫无愧疚,反而是充满血腥的兴奋,手里扛着一把狙击枪,一脸狞笑的看向王奕,叫道:“嗨!你走吧,再走十步,我再杀你!哈哈哈!”
王奕没有说话,他走了,的确走了,但却不是朝着前方走去,而是朝着白皮肤年轻人那边走去。
面无表情,步伐沉稳,身上却是透露出一股霸道无匹的嗜杀气势,这股气势如同猛虎下山!
白皮肤年轻人咧嘴笑了,他喜欢这里,因为在这里,他无聊的时候可以随随便便出来杀人,杀的都是难民,都是一些普通民众,对于他来说,战乱之地的难民连人都不如。
而普通民众……当他们的家被毁掉的时候,他们又跟难民有什么区别呢?
“死吧……蝼蚁。”白皮肤年轻人喃喃了一句,端枪瞄准,盯着王奕,他说过十步之后再杀王奕,那么不管王奕是朝哪个方向走的,他都会在十步之后再开枪!
这对于他来说,是一种乐趣。
“砰!”
狙击步枪发出了沉闷的响声,白皮肤年轻人扣下了扳机,满脸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