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了整整两天时间,而这两天里夜默则因为女子的昏迷而不得不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期间,过路的丧尸夜默就杀了不下十一二头。
其中有三头是进化丧尸,也就是说是有水晶的丧尸。
此时要说道。
虽然没有明显的特征,但是随着夜默吃的水晶越来越多,他已然感觉到自己似乎比以前更强了。
如果说之前杀死一头进化丧尸需要一分钟的话,那么现在连十秒钟都不需要了。
不过夜默并不满足于此。
“我还要变的更强!”
一拳将一块约莫一米长宽的大石给击碎,但是夜默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兴奋之色。
可能是习惯了,所以打碎一块石头在夜默看来算是十分微不足道的。
因为丧尸也可以。
“吱吱吱”。
电流不断在夜默的指尖流动。
夜默是个会联想,琢磨的人。
如此,对于电流的使用,他只要有空就去会钻研,开发。
比如指枪,就是从指尖射出一道电流,用与麻痹甚至直接洞穿丧尸。
除此之外就是掌心雷了。
也就是将电流包裹拳头,然后给予丧尸致命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