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手的人,都深知其威力。
见对方出战者既不是拓荒者,又不是炽天使,卫清暗自兴奋,他觉得这场战斗的胜利自己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他——胜券在握。
双方行了一战士礼,卫清遂喝道:“野小子,纳命来——”
这是生死对决,理所当然的,一出手就是杀招。
野小子手持一柄装有刺刀的自动式步枪;加装了刺刀的步枪,既可以远攻,又可以近战。只是,在二者兼备的同时,却也损失了‘精锐’度。它的近战威力不如冷兵器,远攻威力不及未加装刺刀的步枪——因为刺刀会影响
到射击的准确性能。
待卫清的长剑刺来之时,野小子一猫腰,躲了开来。然后,他以刺刀捅向卫清的腰间。
一剑落空之后,卫清已经脱离开来,“哦~——”他略有诧异,他想不到对方一个士兵竟然也拥有不亚于他的速度。“野小子,你的放映还挺快的嘛!可惜,还欠些火候。”
野小子出言回击:“那你又有什么本领呢?”
第一招搏斗,两个人谁也没有占到便宜、谁也没有吃亏,所以,谁也不服谁。
“嘿嘿嘿...”卫清阴沉地笑了笑。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这样笑,那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