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是尿不到一壶里的,建设差分化形象的品牌很重要。
所以,YY文学名下,如今好歹也是有四五个网站的。
顾诚的解决方案立刻便出来了:“既然这些人签了合同,和公司就订阅收入3:1分成(顾诚的网站是高V收费2分钱、写手1.5分、公司0.5分的分成,而且目前还没涨价),那么这些人就有合同义务配合公司打击盗版。
如果他们想两头的好处都捞,他们可以选择和公司名下其他网站签约的嘛——‘当年明月’卖《明朝那些事儿》实体书卖得这么火,不就是靠先在天涯上免费连载聚敛了大量人气么?如果对自己有这个信心的,可以去公司的免费网站连载啊。或者就直接在某点发,但是别跟公司签约,到时候多火都和公司没关系,IP销售的钱还100%归个人,多爽?
跟公司签了约,拿了公司的推荐资源,却来两面派,这算个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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