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还是觉得要防上一手,当下说道:
“除了一些穷疯了来搏富贵的荒野猎人外,就是那些穷凶极恶,无处可躲的真正要犯;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被逼到这里的可怜虫;还有就是被家族抛弃了,或者惹了麻烦不得不来一遭的贵族了。要富贵的,要命的,一共两种人,恰好这两种人哪里都有不少,不是吗?”
近卫摇了摇头,一幅很有兴致的样子接着问道:
“不一样,不一样,不说那些罪犯,就说那些贵族们,平常我们见到他们,都是前呼后拥,高贵无比的样子,但在荒野中讨生活的贵族却从未见过,虽然猜的出来,沦落到这里的贵族大多肯定是无能之辈,但总有像那头黄金雏狮样的例外吧。”
听到近卫如此问,周墨脑海中闪过一个身影,那人只来过酒馆一回,用一根黑铁狼王的獠牙换了一杯帝都风情。
那人似乎在荒野中生活了很长时间,整个人如同野人一般,身上衣着都是兽皮制成,若不是喝酒时的动作,还带着几分贵族的优雅贵气,周墨还以为这是哪个躲在荒野中,积年的要犯。
笑了笑,周墨将金币推了回去,说道:
“小弟来这也不过一年,所见的人物除了酒鬼,就是亡命徒,说真的,今日一见黄金雏狮的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