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吧,我们的马车正在往那里赶。”
“什么?快调头回去!”方霄焦急的催促道:“我要回我的马车上拿东西,时间来不及了!”
雷恩看到方霄一脸着急的样子笑了笑,离开了马车车厢,有立马折返了回来,只是手中多了两样东西:一手拿着一个腰包,另一只手提着一个长棍型状的东西,上面缠绕着白布,包裹的严严实实。
“还是雷恩哥懂我。”方霄笑着接过了长棍,慢慢解开缠绕在外面的白布,露出一杆漆黑的长枪!
方霄用的武器是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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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血族当中,绝大多数成员会选择修行鲜血魔法,因为血族是一个对各系魔法元素十分敏感的种族,天生的魔法师,而所谓的鲜血魔法是脱胎于各系普通魔法之上,只有血族才能使用。血族可以使用鲜血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的使用也依托于自己体内的鲜血,一个血族体内的鲜血就那么多,如果用这种力量直接对敌,那正可谓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正如两个人打架,其中一方打着打着就贫血了,那纯属作死。
在很久以前,血族通常只依赖于自己的身体使用简单的近身战斗技巧和强大的回复能力与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