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的那位候选人就成为总统,然后由总统组成内阁、任命官吏,治理国家。
表面上来看,莫尼斯共和国的制度看起来很公平,比起周边的君主制国家更加优越,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他们所谓的“民主选举”带有极大的欺骗性。
在这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贵族和平民泾渭分明的户籍制度,是圣光明教国家的社会根基,莫尼斯自然不例外,这个国家的国民也被分为贵族和平民两个阶级,而且在区别对付上面和其他君主制国家没有任何不同。而且,从立国之后长达300多年时间里,平民是没有选举权的,无论选议员还是总统,都是贵族老爷们的娱乐,直到约40年前,暴发了席卷三大陆的平民反抗贵族的起义后,莫尼斯的统治者们才把选举权给予平民。然而,平民的选举权受到极大的限制,首先,一个平民家庭才允许拥有一张选票,而贵族则是一人一票,哪怕是刚出生的婴儿;其次,没有工作或没在军队服役者,罪犯、乞丐,他们的家庭就会被削夺选票;而且议会可以借各种名义,剥夺冒犯贵族的平民家庭的选举权。这样的选举结果,根本不能代表大多数人。
至于第二个根本原因,则是这个国家致到底“由谁说了算”的老问题。实际上,真正统治这个国家的人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