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就在火车站附近,从运机公司打车10分钟就到了。这个张律师原来也好似特加公司中层干部,彼此都熟悉,双方见面都不客气,立即查看材料,然手有看于大勇写的答辩状,十分钟,放下材料,问:于主席,材料谁写的?
于大勇有点害怕,胆怯地说:资料室财务部郑部长提供的,答辩状是我写的,有问题,你就不用,麻烦你重新写,全权代理吧!
奥,好好!张律师点头回答:代理是没问题的。资料整理得很不错,很有说服力,答辩状也很好!比我们律师写的都好,你学过律师吗?
于大勇哈哈哈大笑说:律师我没系统学习,打官司我倒是经常参加,现在也好似特加公司法律顾问吧。写得不好,别笑话!
张律师也是哈哈哈大笑起来:谁笑话谁?彼此彼此。我今天上法院了解情况了,这一次是告你们欠费。按照规定,企业前职工费用一般要走诉前仲裁程序,这好似有法律要求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法院才没有直接下达判决,要进行调解,能调节成功,也是好事!我估计,法院这一次不能盼输赢,应该恨死盼先进性仲裁。这样,这个材料暂时就不要拿出来,要准备大下一个官司是在用!这次是调解官司,我们什么都不用提交,只是提出按照法律规定先走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