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份份新鲜出炉的“证据”就写好了。
再经几位主官推敲一下,弥补一些一看就知的漏洞,又互相掩护,遮盖过去一些涉及到他们自己的事情,最后还要把文笔润色一番,再誊抄一份,几人联名签字画押。
之后,再一一唤来县衙六房典吏,也是依法炮制,补充细节,增加“功劳”,最后一样是实名出首,签字画押。
六房中书办都问遍了,还有捕头,捕快,以及白条,也就是编外临时工之类的人,都要实名出首,状告甄家。
嗯,识字的自然要签名,不识字的不是还有同僚嘛!
大家都出首了,不能让你一人落后吧,自然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
于是,整个县衙无论是谁,哪怕只是个打杂的伙夫,都有了画押,有了自己的“功劳”。
这一轮写下来,就意味着站队,必须死咬甄家,咬死甄家,不然后患无穷……
即便真的有跟甄家牵连很深的人,这个关头,也是不敢不写的,稍有犹豫,背后几十双眼睛,就盯着你瞧呢!
都是一个衙门做事的,谁还不知道谁?
我们都写了,你不写,你是想作妖?
想拿我们的命去甄家邀功不成?
再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