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小荣说:“只有等到有经商的客人经过,才能捎个信,可是要等到哪年哪月呢?等到他来接妳的时候,恐怕妳早就被折磨死了。”
哈屯想了一想,沉默了。小荣帮着她洗完了衣服,带她到厨房去吃饭,厨房老麦大叔见哈屯进来,赶紧从锅里端出热腾腾的饭菜说:“给妳留的,还热着了,小姐快吃,饿坏了吧?”
哈屯感激地说:“谢谢大叔。”
老麦大叔说:“快别这么说,妳是小姐,我是仆人,侍候小姐是我的本分。”
老麦大叔心酸的看着小姐,主人的一点骨肉,落到继母的手里,每日受这样的苦楚,主人在天上得知,不知如何难过呢?只是身为奴仆,不能为小姐做些什么,只能偷偷的给小姐留些好吃的东西。
哈屯和麦足一起去放牧,冬天里只要有阳光,就得赶着羊群去放牧,因为山坡上到处是干草,足够羊儿吃个痛快。麦足是老麦大叔的儿子,比哈屯大六岁,他是个身强力壮的党项族少年,粗壮的臂膀,古铜色的肌肤,充分遗传了祖先彪悍的气质。一直以来,麦足都是哈屯的保护神,只有和麦足一起,哈屯才感到安全与快乐。
“麦足哥哥。”哈屯说:“听说你要从军了,是吗?”
麦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