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虽然是条疯狗,但他脑子一点都不疯癫,所以他现在是冯老才,也是冯老财。
冯老财好酒如命,每天天还未黑,就习惯性的早早打烊去喝酒。
走在路上的冯老财,眨巴着有些干裂的嘴唇,喉咙一鼓一鼓的,这是酒虫上头的征兆。
“没有酒的人生,真的不知道会是什么样!”
冯老财一副多愁善感的感叹,眼看着离风行归酒楼只有十几米远了,于是脚步也放快了一些。
不过冯老财却突然停下了脚步,好酒如命的冯老财,哪怕天塌下来都不会耽误喝酒的冯老财,好像还没有什么是能让他停下脚步的事,除非是他死了。
冯老财自然不会死,因为他是疯王封烙彩。也因为他是疯王封烙彩,所以他只能停下了脚,也不得不停下脚步。
因为有一个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一个穿着身披蓑衣,头戴草笠的黑脸大汉挡在了他的身前。
“老财,你这是要去哪里?”
黑脸大汉憨厚的笑着打招呼,一手提着鱼竿,腰间别着鱼篓,看样子是个渔家汉。
“老财自然是要去喝酒的。”
冯老财沉着脸,有些不高兴,似乎因为黑脸汉子挡了他的酒路,而现在他又酒虫上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