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蹭饭去。
因为王亦选的夫人在京城工作,所以,她一般每年也就分段集中过来两三个月左右。大部分时间,王亦选都是一个人在家,闲来无事的时候,这位西京大老板就会自己炒几个菜,烫一壶酒,美美喝上几杯。
当然,一个人喝没多大意思,至少也得两人。正好这位唐大秘书也是单身,属
(本章未完,请翻页)
于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于是乎,他就经常受邀上王亦选那儿蹭饭吃。肯定也不能白蹭,总得帮着打打下手什么的。所以,一来二去的,这默契也就慢慢培养出来了。
要说王亦选做饭确实好吃,因为本身就爱做,所以,虽然没有经过什么专业训练,但这位西京大老板一贯高标准严要求,对于做菜也是如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很多时候,对菜的口味已经可以用“考究”这个词来形容。
而一直充当打下手角色的唐卡,原来确实不会做菜,充其量也就会炒个鸡蛋、下个面条什么的。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时间一长,正如白居易所著的《卖油翁》中所说,“无他,惟手熟耳!”熟能生巧,看得多了,做得多了,小工也就成了大厨。
这一点,在路晴特意跑到西京来帮他复习的时候,就有所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