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已,就已经到了如此地步。如果是第三个问题,还不知道会问到什么程度呢?
他定了定心神,答道:“有所耳闻!不过,我这个人,不太喜欢这些什么谣言传得满天飞的标签。黑不黑,白不白,其实不用听从所谓的道路纷传,只须真正接触一下,观其言,听其行,就能得出自己的判断。再说了,咱们国家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期,这个第一桶金的原罪问题,或许没有人能够完全准确的定义。比如早些年间的国美老总黄光裕,有人就指责他是靠打砸抢一路开的店,所以才能够以别人根本难以企及的价格兼并其他的店铺。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点在后来的审判中并没有过多地被提及。审判书中提到,他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这或许是对所谓道上背景的解读。但是,其它开列的罪行是,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也就是说,这个操纵金融等内幕交易罪,可比这个非法交易罪还要重。他还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最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在整个审判书中,突出的始终是经济犯罪,而不是伤人、胁迫等人身犯罪或者传统意义上的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