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可就真的尴尬了,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盘,哪怕别人侵权了,你也拿人家没有办法不是?外来公司和本土公司,该帮哪一边,用脚指头也能想得到。
所以稳步发展这种事情,有时候并不是最好的办法,于是,问题就来了,虽然知道这些,但是你没有余力顾得到国外的话,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人家山寨你,然后你要是不服的话,就去人家国家和人家打官司,然后最多索赔点侵权赔偿。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已经标准流程了,但是事情永远都不会是绝对的,就比如说现在,猫咪社是没有什么余力能开阔国外市场了,但是他吴常有有啊!
吴常有很早之前就已经从e站这些业务之中,嗅出了它们那庞大的商机与前景了,可惜这些业务是四姨夫他家猫咪社的,所以他就算是看着眼馋,也没什么别的想法。
但是几天前,外公那通电话,却让他看到了一些之前没有见到过的东西,我可以找四姨夫合作,将e站推广到国外去啊,我既有国外的关系,又有资金和人手,只要四姨夫他同意的话,我不就能趁机插手进这几个业务里了吗?
要说让他使手段硬插手进四姨夫的e站,吴常有是不敢做的,不仅仅是因为亲戚的关系,还有他老妈和外公在那震慑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