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兼得的,虽然钟晓飞很想兼得,但理智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五亿元和完成卢明凯的期望,他只能选择一个。
因为录像虽然致命,但必须和警方的证据配合在一起才有说服力,不然谁知道高文星开枪打的是什么?
而警方的原始资料,钟晓飞是不可能拿到的,有李市长在,警方永远不会交出那份资料。
就是说,就算钟晓飞把录像复制几份,大量散播,也不可能对高文星造成致命的伤害。叶木清的日记虽然记载详细,但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的作用,难以对高文星形成致命的绝杀。
这也是卢明凯拿着录像,却不敢露出口风的原因。
拿这个东西,恐吓、要挟一下高文星绝对是可以的,但想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恐怕还有很大的难度。
当然,有人说了,钟晓飞或许可以通过非常的手段,从刑侦队里面偷到那份原始资料啊?
这是一种选择,但其中的难度和所冒的风险,却是钟晓飞不能不考虑的。
难道他能拿着从刑侦队那里偷取出来的资料,再去刑侦队举报高文星?
这不合逻辑。
那时,刑侦队首先要抓的不是高文星,而是他。
钟晓飞静静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