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面说的是银行代发民工工资,然后银行再给老板要钱。
政策很好,也很亲民,只不过上有政策,下就有对策,地产老板统一给民工办卡,银行工资确实是打倒了卡上。
而卡还是在老板手里,等银行给老板要工资的时候,他再这笔钱打回去。
钱款来回走了一遭,从银行出来,又完整回到了银行,一分不差一分不少。
银行响应政策给民工发了工资,老板也支持政策给银行还了欠款,然而实际上呢?
民工还是连钱都没见到,他们就已经“被”发了工资,但他们能怎么办?
老板不是不发工资,只是暂时不发而已,这对于老板来说是无关小事,钱都是要给你的,早给晚给一会,又有什么关系?
而对于基层劳动力来说,只是血汗钱,早给晚给影响很大,所以民工闹事,所以跳楼,所以……
这是常态,也是一种病态,说是谁的错,其实谁都没有错。
徐志做的是地产生意,这种情况他只会比别人更加清楚,但他是抱着据对允许的态度的。
他以前也从来没有想过,那一年十几万或者二十万的工资对于一个人来说有多重要,平时财务进入动辄成千上百万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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