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举了几位比较有名望且年长的老者为理事,一共十三位理事。
理事既要有名望,且也不当人太多,否则就没效率。
最后选代表,李逍给这些代表取名议员。一个村至少两个,一些大的宗族还能得到一个议员资格,这样做,也是为了能够让所有村民们都有自己信的过的人在乡约堂里说话,要不然,这乡约堂也就无公正可言,更不能服众
最后总共推选出了四十九位乡约议员,代表了蓝溪乡五个里大大小小几十个村庄,一千多户村民们。
“乡约的根本应当是大家协商共议,少数服从多数。”李逍又提出了订立乡约的原则。
建立一个乡约堂,然后推举出议员和理事,其实也是为了能够让一个大家都接受的乡约早点出炉,不让大家一起商议,也是人多嘴杂,上千张嘴怕是吵都能吵死,没有效率。虽然现在选的议员和理事人少,但却已经能够代表所有人,这已经是既公正又最有效率的方式了。
但就算议员和理事少了,可毕竟还有六十多人,如何做决定?
少数服从多数,这不是绝对公平的,但已经是相对比较公平的一种方式了。
“可以。”
这条又获得大家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