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大的可能,李逍手里肯定有玉米树,也许是他之前从胡商那里得到的种子,然后自己栽培,这个玉米只是摘的第一个。
这究竟只是一种菜,还是真的能当粮食呢?
当他也吃了一小块蒸玉米后,狄仁杰心里已经相信玉米确实是能当主食的。蒸的玉米比起炒的或炖的,明显要糯一些,也更粉一些。如果这玉米长的更熟一些,按李逍所说的晒干后,再碾磨后,就能磨成玉米粉,到时就跟糜子粉、面粉或米粉一样,能够做成各种食物,也易保存。
一种主食,需要几个关键的条件,一是得易生长,还得可能大面积种植。再一个就是得有产量,然后能长期保存,当然最重要的是能吃,有营养。
而现在看来,这玉米似乎已经都具备了这些条件。
他心头火热起来。
产量高、还耐旱,南北适宜,易储存,口感好,有营养,这样的新作物,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啊。
可惜了这个玉米啊,狄仁杰每吃一口,就觉得自己在吃金嚼玉。
一颗玉米粒若是播种下去,那就能长成一棵苗啊,能结出更多的玉米棒,收获更多的玉米粒啊。
“哥,这玉米现在种还来的及不?”李贞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