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有“火柴”和“火焰”,真是幸运。
路承周收到抗团的行动计划已经是第二天了,抗团定于17日早上7时40分左右行动。
这个时间,他应该刚从大兴日杂店走出,确实是警惕性最低的时候。
至于撤退路线,路承周研究了一下,还是不错的。
动手的人员,由沈澈和孙如鹏两人动手。
沈澈开枪,孙如鹏骑车接应,同时散发抗团传单,上面写着:诛杀汉奸特务路承周!
后面的落款,是抗日杀奸团。
一旦得手,孙如鹏马上从大兴日杂店附近的小巷子,插到二十五号路。
路承周仔细研究了这份暗杀自己的行动计划,他在寻找着抗团的漏洞。
最终,路承周提出两个要求:第一,执行的时间、地点不能更改。第二,不管沈澈有没有得手,只能开两到三枪,孙如鹏都得载上他撤退。
只有抗团确定了时间和地点,路承周就好操作了。
路承周自然不会送死,否则他也不会规定,沈澈开枪后,不管有没有得手,必须第一时间撤退。
至于传单,路承周觉得,不必要写自己的名字,只要写“杀尽海沽汉奸特务”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