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其事地从怀里掏出一小包盐,像撒粟种一般细细撒下,往汤里调味……
“前几日开始自己造饭后,才知道朝伯在军中还做过火头,吾等可是有口福了。”
黑夫说着,便邀衷坐了下来。
大家都是苦出身,不必非要学贵族跪坐礼让,相互作揖之后,便盘腿坐着,端外表灰扑扑,内里却用溪水冲洗干净的土陶碗,由朝伯用木瓢分着肉粥。
因为不舍得加盐,粥的味道淡了点,但肉干本就自带盐味,嚼在嘴里很香,至少黑夫觉得,比那一日在安陆县街头食肆吃到的黍臛美味多了。
但朝伯似乎对自己的手艺不太满意,尝了一口后,吧嗒着嘴说,若是还未入冬就好了,他还可以去外面寻些秋葵来,放到汤里,会更加美味。
即便如此,众人已将此当成美味佳肴,稀里哗啦地喝了下去,牡和季婴这两个饿鬼投胎的家伙最先吃完,立刻就腆着脸伸直了胳膊,将陶碗递到朝伯面前:“再来一碗!”
衷没他们那么鲁莽,小口小口吃着肉粥,母亲在家里时经常长吁短叹,觉得二儿子来服役会吃苦,如今看来,非但没吃苦,日子过得还很滋润,无冻馁之虞,还能吃上肉呢!这下他就放心了。
这时候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