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秦吏 > 章节目录 第73章未成年人保护法?


    所谓的“隐官”,乃是秦国一个特殊的机构,用于收容刑余之人的官府手工作坊。那些表现良好的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属,亦或是冤假错案里受了肉刑,已经无法在社会上容身的受害者,都会被安排到隐官去。在那里,他们可以做不算重的工作,有口饭吃。

    可以这么说,隐官的身份地位,介于庶人和奴隶之间。

    与骇人听闻的车裂相比,这是极轻的刑罚了,兴立刻连连稽首,感谢喜的宽恕。

    “宽恕你的不是我。”

    喜面上无喜无忧,他淡淡地说道:“是律令本该如此……”

    这下不但兴喜出望外,连黑夫也长了见识。原来在秦国,被教唆犯罪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虽然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处罚上减轻刑事责任。

    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哪怕只是教唆其盗取十钱,也将被处以磔刑!这也是猩被重判的原因之一。

    黑夫不由感慨,搁在后世,那些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残害孩子的肢体,让这些孩子在火车站旁偷窃、乞讨的恶棍,哪怕被抓了,也就不轻不重的判几年,太轻了。

    杜绝犯罪,从娃娃抓起,秦国律令的思路很明确,而对未成年人从轻处罚,也算是残酷秦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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