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的?是贼盗故意丢在现场?”
黑夫道:“然也,那贼人极其狡猾,知道令史办案详细严明,他是想故意引诱吾等上当,让官府枉费心力去追查那些贩缯帛的商人。”
怒颔首道:“黑夫亭长此言有理,吾等奉命在乡市、县市追查多日,没有找到这枚荆券的右券,市掾吏处也没有记录。这枚荆券根本就没有右券,而是伪造,吾等都白忙了,通过荆券来查找凶犯已不可能,只有再想想别的法子。”
这起案子目前进入了一个瓶颈,但黑夫却没有绝望,按照刑侦课学的过的物质交换原理:进入过犯罪现场,就一定会和现场发生物质交换,也就是会留下属于犯罪证据,故完美犯罪不存在。
虽然凶犯十分狡猾,竟然还知道留下荆券误导官府,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但毕竟是两千多年前的贼盗,在黑夫眼里,他留下的破绽,太多了!
在场的人都是侦办多不少案子的干吏,尤其是怒、乐,他们这些天里已经感到查案方向不对,便将其他证据都甄别出来,准备换个方向。
“或许,可以从凶犯所用的刀入手查起!”黑夫和怒不约而同地说道。
……
乐拿起放在案上的凶器展示给众人看,那是柄长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