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上,利咸和徐舒便出现了分歧。
利咸认为,应该把秦国的律令制度,原封不动地搬到番阳,任命来自安陆的军法吏们做狱掾,行重法治民。
徐舒却认为,大不必如此。”司马初得番阳,人心未定,不可骤然以秦律绳之,楚国封君平日里没少向百姓宣扬,秦律严苛残暴,若压的太紧,反倒会让百姓生出怨望来,甚至协助盗贼。“
黑夫虽然很想把大名鼎鼎的“约法三章”搬到番阳来,但他敢将黄金采出产的黄金充作军费,却唯独不敢打法律的主意。
唯名与器,不可假人,对春秋诸侯而言,器是鼎簋编钟等象征性的礼器,对秦国而言,秦律便是国器,妄改者会遭到最严厉的处罚
黑夫不敢乱来,思索后,便采取徐舒的意见,宣布在九江郡任命的县丞来上任前,番阳一切依照旧俗治理。如此一来,既没有越界,也算是向本地豪长让步,使他们愿意与秦军合作。
黑夫还释放了一些愿意归化的番阳君附从兵卒,在他们到家宣扬秦军的“仁慈”后,番阳楚人纷纷松了口气,城内紧张凝重的气氛也松弛了些许。
做完此事后,已是一月中,黑县令又忙不迭地让徐舒、利咸下去安排春耕。
涉及到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