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为谋逆罪,其本人虽死,仍当戮其尸,枭首弃市以威慑宵小。而后,再依刑律夷其三族!”
所谓三族,乃是父母、兄弟、妻子,三名案犯的家人加起来,亦有一二十人了。
晁平淡淡地说道:“当在其脸上用墨汁刺字,剜去鼻子,砍去左右臂,用鞭子活活抽死,再割下头,把骨肉模糊的尸体弃于大街上。行刑期间,如果有人喊叫谩骂,就拔掉他的舌头!如此方能震慑百姓,使其不敢效仿!”
这是对“谋反”罪的严苛处罚,黑夫曾见高渐离及其朋友们受过此刑。
这是残酷的时代,不想做亡国奴,一时义愤,振臂一呼很痛快是吧?本人当场死了是轻松的,活着的亲眷反而要遭受更严酷的处置。秦律有规定,在你犯罪前,家人妻子若主动将你告发,就可以免受牵连,若没有,那就脱不了干系。
黑夫冷漠地点了点头:“理当如此。”又问道:“然后呢?”
晁平道:“律令有言,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三贼之什伍、邻居、里典、里佐、里监门,皆要连坐,收押审讯,有罪者以谋逆定罪,有过者罚为隶臣妾。”
搞反秦活动,肯定会有人员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