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等事关国运的东西一律收归官府所有,加重商税,酒、肉等皆课重税,使从业者无利可图。
同时,又在律令里,降低商贾的地位。昔日天下七雄,秦国商人最贱,与赘婿并列,一旦有徭役、战争,商人总是最先被征发。秦国军队明文规定,不必怜惜商人及其子孙的生命,无论什么脏活、累活、危险活都要派他们去干!
这种情况下,秦国商业基本被官府控制,顶多在官府控制不到的边地,出了乌氏、巴清这种夷狄大商,但最终也被朝廷招安,做了红顶商人。
黑夫他们家的南郡红糖之所以能成功,也是立足于江南这块处女地,钻了法律的空子,可也没自由几年,如今遍布江淮的糖坊,统统收为官营。
但东边的齐国,却与秦走了完全相反的路线,早在太公望时期,齐国处濒海盐碱之地,不适于农耕,于是因地制宜,通过工商业来拉动经济,终成鱼盐之国。
齐桓公时,管仲进一步提出了“本肇末”的观点,士农工商皆国之柱石,设工商之乡,还鼓励商贾将鱼盐运往梁、楚,为齐国赚取外快。
田氏虽为卿大夫,却亦是靠海鱼、木材来收买人心的,对商贾也很宽容。两百年来,齐贾遍布关东,巨贾们可与封君分庭抗礼,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