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联邦内迁徙。但被中央驳回。国会通过决议,允许拥有藩国国籍的公民在所有藩国内自由迁徙,但不准许自由来到中原。”
“424年,除代藩、宿藩之外的西北五藩国正式签署《苏州协议》,国君放弃大部分权力,同意设立按照帝国中央的《议会设立法》设立议会,允许帝国中央派驻总督管理封地。”
“这五国也没有其他办法了。当初在中原第二次社会革命时,西北五国的发展程度较低,革命对它们影响不大,仍然实行专制体制;但随着社会发展程度越来越高,民众要求参政议政的浪潮也越来越大,各国不得不同意设立议会。议会一直希望能够内附,但因帝国中央已经宣布今后不再接受任何藩国的内附请求,所以将目标定为效仿南洋藩国,因为南洋藩国民众过得比他们更好。在沉重的压力下,五国国君不得不效仿答应民众与议会的要求。”
“435年,帝国中央与汉洲国家联盟签订《第二次夏威夷协议》。该协议规定:汉洲藩国承认帝国中央为宗主国,建立环太平洋自由贸易区,允许资本、技术自由流动,缔约国不得用任何方式限制。以《第二次夏威夷协议》为标志,代表着从经济层面,所有由汉人统治的国家重新归于一体。”
“不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