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客观的讲,理学并非是一无是处。首先,理学提出了‘天理’的说法,认为‘理在事先’,并且‘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即客观唯心主义观点,这就比上古时期的主观唯心主义进了一大步。
并且‘理在事先’的观点,也是对地方士绅的一大约束。地方上尤其是乡间,没有官府来限制士绅的权力,使得理论上乡间的士绅拥有无限的权力,这对于地方统治显然是很不利的,历史上士绅逼迫百姓过甚使得百姓造反的例子可不少,官府还只能给他们擦屁股。有了一个天下万物都要遵从的道理,就像西方的骑士的道德一般,多少能够约束他们一点。
第二,程颐与朱熹先后将‘格物致知’这个词从《礼记》中挖掘出来,并且提出它的意思是研究事物的本质而获得知识、道理。这实际上,为中华进行科学研究提供了便利。
第三,理学最早提出了辩证法,朱熹等人的行文也很有逻辑,对培养士子的逻辑性很有好处;而具有逻辑性,也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必备条件,甚至是将事情做好的必备条件。
所以允熥不打算彻底推翻理学。但因为理学同时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在后期‘存天理灭人欲’这句话对人性的压制太过厉害,并且越来越脱离实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