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郑人。战国时期法家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思想家。以“术”著称,著有申子一书。
韩国灭掉郑国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他在韩为相19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十五年间便使韩国强盛起来。
早期法家中有三派:慎到重“势”、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
可见!申不害在历史上也是个不简单的人物。
申不害主“术”,但他所说的“术”,是在执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来巩固君主统治权的。因此!他并不是不讲“法”与“势”的。
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秤轻重。”
为了说明“法”,他提出“正名责实”的理论。
“正名”主张,首先由孔子提出。名不正则言不顺,师出有名。孔子当年出仕卫国时,就要示先正名。
申不害吸收了这个主张,名分等级,不得错乱。与孔子“正名”不同之处在于包括责任、分工的内涵。“正名”的意义在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