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都能言而定,这种总督基本上就相当于皇帝之下所分封的诸王了。
试想下,十世纪的英国伦敦能直接管理印度殖民地的事务吗?也许印度都生大暴动了,伦敦还以为那边歌舞升平呢。
这时候就得给总督专断的权利,该打就打,该停火就停火,反正最后你得给帝国带来实际的利益。
这种制度贯穿了整个人类地理大现的时代,这是被整个欧洲文明所接受的种制度,这也就成了种约定俗成的规矩,当然也就可以说是国际法的雏形。
爱克森是沙皇认命的远东最高总督,他下达战争命令远东所有军队就得执行,他下令停火将军再愤怒也得遵命,他在地图上用铅笔画条线,说割让多少土地出去那就能得到万国的承认,这就是合法的法律文件。
文尼亚和安德列夫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生,爱克森连场败仗都承受不了,都需要毒品来震惊自己,他要是掉到中情局的手中,人家还不得把他玩出花来。
两人嘀嘀咕咕商量了半天,最后文尼亚跺脚“你出去拖住中国人,我在这里想办法弄死他……绝对不能让他签订投降令,更不能让他上谈判桌!”
“好的,我们分头行动!不过时间很紧迫,我从海参崴到这里来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