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陈条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孙享福建议法部将地方衙门设置为道,州,县,三级,统一定名为法院,取证,抓捕,犯人看管,都是由刑部来做。审理,定罪,判罚,则是必须要经过各级法院的法官,在法庭上宣判裁决。
而且,还允许原告,被告,不服判决的任意一方,向上一级法院申诉,对于现行犯罪,或者破坏公共事业的,还能由官府作为原告,直接提起诉讼,不允许上诉。
而位于长安的法部衙门,则会成为全国最高法院,拥有终审仲裁权,这一系列的设置,魏征都觉得非常合理,他就是觉得,这样一来的话,以往的县衙的公堂,只怕就要归法官来坐堂了。
“如此,才是合理的,县令,就不应该坐在衙门里喝茶想清福,作为地方官,如何掌管地方?多去田间地头多看一看百姓的需求,敦促生产,到各衙门,各部门多巡视,监察,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工作,才是他应该做的。”
“如此一来的话,我法部,今后岂不是要是管理上千官员?”
“所以,今次科举,明法科的取中率才会这么高嘛!”
对此,魏征也是无言,明法科的考卷他看过,基本都是选择,判断,问答分析题,未必需要多高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