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旷无人之地,方晓再次拿出很短的钢笔。
这支钢笔用来当指挥棒很好,用来闲着没事在手指上转啊转的也挺好,但用来当剑使,当刀使,用来攻击,实在是太短了。
一般人理解不了短的痛苦。
在大只冥王指甲,死神镰刀和冥王镰刀面前,这钢笔就跟绣花针似的。
用这个战斗,容易让人笑话。
刘杰紧握手中冥王指甲,看着方晓手中钢笔,就是这东西在操纵两只地狱恶鬼宠物。
之前刘杰不知道,后来才听说,地狱恶鬼体内怨气滔天,不会轻易被驯服。
驾驭地狱恶鬼为自己办事,这得需要很高驭鬼术才行。
刘杰知道方晓底细,不可能有很高驭鬼术,唯一可能就是他手中这支钢笔。
这支钢笔怎么来的,刘杰不想知道,但是他想拥有。
很明显,一看就不是凡物,最起码比黑漆漆脏兮兮的冥王指甲高等。
两人放完狠话,站着不动了好几分钟。
方晓道:“怎么,你怕了?”
刘杰继续紧握手中冥王指甲,想了想,说道:“我发现你很阴险。”
方晓道:“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