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立刻进球,将比分拉开。
就这么一直维持着分差在五分以外,进入了第四节。
李明已经累成了狗,又当爹又当妈的滋味是真的不好受,霍伊博格看了他一眼,想说要不你在挺会儿?,
可这么没人性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最终霍伊博格还是跑到了裁判席道:“换人,一号换三十二号!”
1号是李明,三十二号是邓恩,原本他应该是搭档李明上场的,可他的风格更偏向于一号位,所以便让他做李明的替补了。
实话实话,这是个有天赋的球员,当初的森林狼对他也是寄予厚望,若不是伤病他现在应该已经是开始大进步的球员了,可惜的是最终的结果是他被森林狼放弃了。
伤病猛于虎,可以让罗斯从vp变成底薪球员,也可以让罗伊从黄曼巴到巅峰时期遗憾退役。
邓恩的天赋再高也高不过这两个,自然也同样的泯没成了寻常人。
他的风格是突分为主,其实就是个弱化版的洛瑞,不过洛瑞比他更强的地方除了上肢力量,还有一手灵起来准到爆炸的三分。
比肯定是比不过洛瑞的,霍伊博格让他上场的原因本来也不指望他怎么着,只希望他们不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