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的马刺已经走到了生死存亡的十字路口:如果再迟迟无法夺冠,球队核心邓肯很可能会在2003年选择跳出合同、以自由球员的身份离开。
一切都要从2000年夏邓肯的那份“31”合同说起。那年夏天,成为自由球员的邓肯差点就离开了马刺。在看到ok组合在nba只手遮天后,邓肯深知,若留在西部,短期内打破湖人垄断的希望十分渺茫,当时他和希尔共用同一经纪人,所以两人打算一起加盟魔术以期能在总决赛阻击湖人。当时邓肯已经受邀前往奥兰多参观并差点签约,幸亏大卫-罗宾逊和波波维奇及时用感情攻势留住了邓肯。邓肯虽然同意留下,但却只肯和马刺签订一份“31”短约。这既有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也是在给马刺施压:如果三年后马刺仍碌碌无为,那么届时邓肯仍可跳出合同自由离开。
就这样,邓肯在2000年首创了“31”的签约模式。从某种意义上,2006年的勒布朗、韦德、波什在签约时就借鉴了邓肯的做法。只不过,马刺是幸运的,他们2003年成功夺冠,邓肯随即同意续签7年长约;而骑士是不幸的,2010年兵败半决赛,lbj随即便转投热火。
当然,在2003年夏最终夺冠之前,波波维奇都一直忧虑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