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也花了不少金子,包括“纳税”在内,前前后后的打点,花了将近单雄信四两黄金.
现在武德四年,朝庭的纳税制度是租庸制,租庸制是唐代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田租、身庸、户调三者合一的赋役制度。现在衙门有明确规定,每丁每年交租2石,绢2丈,绵3两。
单雄信一家,暂时对外说是一家人,郑得的13个手下,单雄信对外说是自己的家仆,一家总共19口人还个个是青壮的劳力,一年所要交纳的米7600文,绢4465文,绵21600文,共33665文铜钱,将近3、4两白银。
为了省去日后的麻省,单雄信顺便也把五年的税给交了,还有日后不服徭役,也用花钱买,前后花了单雄信将近一百两。
朝庭有明文规定,有钱人可能用钱来抵劳役:凡丁,每年服役20日,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3尺。有事而加役15日者,免其调;30日,则租调俱免。与正役一起,不得超过50日。
一尺大约为三十公分,是指布匹的长度,按照时下一匹火麻布400文来算,一匹为四十尺,每年二十日,就是六十尺布,一匹半,就是每人六百文,19个人,一年就是11400文铜钱,大约一两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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