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大概是清朝完蛋了以后吧,中国的社会上,尤其是农村,形成了一种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结婚的时候,女方索要巨额的彩礼,而且,这彩礼钱还不给陪送回来!这种所谓的习俗,就是到了今天仍然屡见不鲜。
有人说,这是中国传统习俗,是“老令”,其实说白了,就是因为无知!这特么的是哪门子中国传统习俗?中国哪朝哪代,流行过这种习俗?
归其原因,应该是在那个动荡贫穷的年代里,家家孩子都很多,又重男轻女,又很贫穷,所以卖女儿的事才屡见不鲜,尤其是穷苦家庭的女儿,生来就是将来被卖掉的命运。因此,才逐渐形成了这样的陋习和恶习。
可是现在,时代早就不同了,虽然有的人家,家里的条件也不是很好,但也不至于说把自己的女儿卖出去换钱吧?你索要巨额的彩礼,却陪嫁的很少,跟卖女儿有什么区别?现在都是一夫一妻的制度,没有什么小妾的说法,而且小两口单独居住,不和父母一起住的情况十分常见,所谓的娶和嫁,都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若还是这么做,只能说是愚昧无知,再加贪得无厌罢了!
说回小王和小姜这件事,很明显,小王是个扶弟魔,他要18万的彩礼,娘家能陪送回来个2万块钱那都算是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