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晶晶躲在洗手间悄悄给一个叫雄哥的人打了电话……
雄哥叫罗雄,三十多岁,是一伙街头混混的头子,靠在酒吧看场子为生,刘文文上学时曾在那家酒吧勤工俭学,罗雄看上了她的姿色,软硬兼施,对她展开了追求。
刘文文是个好女孩,当然不会接受一个不务正业的混混的追求,断然拒绝了他,然后辞职不干了。
罗雄是个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混人,直接找到学校阴魂不散缠着她,刘文文每天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学都没法上了。
后来事情闹大了,一天晚上罗雄喝醉了酒带了一彪小弟强行冲进女生宿舍把刘文文带走,幸好学校保安及时报警才把她救了回来,罗雄也受到了惩罚,据说被判刑了,判了多久就不知道了。
那段日子是刘文文生命中最黑暗的日子,她都差点退学不上了,好在罗雄被抓了,她才把学上完了。
毕业后,刘文文和毛晶晶一一起进入在水一方工作,有一天毛晶晶无意中在街上碰到了罗雄,她吓的转身就跑,罗雄经常去学校骚扰刘文文,认识毛晶晶,追上去拦住了她,逼问她李文文的下落。
她谎称毕业后各奔东西,谁也没联系谁,李文文的手机号都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