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在这个大案的认定上会存在诸多麻烦。然而那时他们的问题,不是王雱的。
在王雱的立场,四个吃人血贩子死了就行。官府定不定案,以什么理由定案,大雱关心个蛋啊。反正人都死光了,没证据表明王雱一个孩子和这有什么瓜葛,就不会有麻烦。
那坛酒打碎了,有蒙汗药的酒迹当然留在现场,算是孙二娘她们的。
事实上以孙二娘她们的粗暴,不屑于使用蒙汗药。然而,黑店使用蒙汗药却更符合官方口径和逻辑。
药酒残留在了地上,那么依照王雱的艺术处理,当然是“他们分赃不均有了心病,孙二娘打算先下手为强给黑公差吃药,结果被识破,进而产生内斗厮杀了”的逻辑。
反正现场布置成这样。到时候王雱会以被绑架的小孩身份说“我是小孩子我什么都不知道”。
至于内情和逻辑,根据这个现场,太湖县和司马光愿意怎么认为是他们的事。
或许司马光不信。不信又咋地?难道他能指正小孩子王雱和战五渣马金偲杀了四人?别说没证据他会被包拯抽死,仅仅这“神 逻辑”,就能让张方平和皇帝把司马光恨出屎来。嘿嘿。
诉棍也有诉棍的好处,他们拿坏人都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