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唯有一个年轻小伙与众不同,只见他瘦高的个子,穿一身半长收腰的卡其色大衣,陪着浅棕色长过脖颈的头发,竟十分俊逸,脸上没有商人的精明,却是挂着一副什么都无所谓的笑容,甚至有些轻佻神色。
来人一一自我介绍,等到这个年轻人,他先是耸耸肩,一副“好吧,我本没什么重要的,但既然轮到我了就说一说吧”的样子,接着便咧开嘴巴露出一口好看的白牙:“董小姐,我叫马修,很高兴认识你。”说着,便不折不扣地躬下腰,将董知瑜的右手举到唇边,在离唇两英寸处停下,作势一吻。
董知瑜知道这是体面人家的上等礼仪,正规的吻手礼,要求行礼者的嘴唇是不能真正触到对方手背皮肤的,然而她只是一个随行翻译,其他几位男士不过端庄地与她握了握手,轮到这个男子,却非要夸张地行吻手礼,不失轻佻,却又轻佻得让你挑不出什么刺儿来,行礼过后,这自称马修的男子又对着董知瑜露齿一笑,浓眉一挑,眼中电波闪耀,董知瑜若不是见过些世面,当真是要让他强大的电流击中了。
“也很高兴认识你。”董知瑜下意识地将手放进口袋里,在里侧蹭着手背那块皮肤,虽然对方的唇没有真正触及那里,却仍是洁癖发作,擦干净了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