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势太大,容不得我拒绝。所以,在我十六岁那年,我就偷偷离家出走,在吐蕃国四处游荡。
我那时所带钱财不多,很快就身无分文、没钱吃饭了,结果有一天因为饿肚子,我直接昏倒在地。
等我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被人救了,那个人自称是吐蕃国血神教的大祭司。
这个血神教也像仙姑一样,以吸食人血为生。血神教里的其他高层见我生的漂亮,争先恐后的要吸我的血。
那大祭司不想得罪教中的高层人物,又不愿意看着我被吸干血液而死。所以他便给我身上下了一种奇毒,说这种毒能保住我的性命。这种毒,就叫做艾滋毒。
那位大祭司还说,这种毒有一种特性,我身中此毒后虽然全身会出现恐怖的症状,但命不至死。但是一旦血神教有人想吸我的血,只要粘上一口我的血液,立时会暴毙而亡。
果然,大祭祀偷偷给我下了这毒后,那些想吸我血的人,一见我身上的恐怖疙瘩,全部退去,再也不敢来招惹我了。
大祭祀给了我很多盘缠,让我离开血神教这是非之地。于是,我便又开始了四处游荡、浪迹天涯的生活。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我被一个在西域经商的天宋王朝的商队收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