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全族尽数一笔勾了打包给了李道兴。
至此,商贾们在武汉地头,自以为摸到了观察使大人的底线,当然代价有点大。
“蓄奴”的基础不存在之后,商贾们自然是会选择利益最大化,“奴”还是要用的,但十年使用期到了之后,赶紧拍拍屁股走人。
要是这个“奴”从财产转变为“人”之后,还想继续在工场中上班,情况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首先,原先作为私人财产要被提供的伙食、住房,尽数要掏钱;其次,同样是劳动换取果实,但为财产时,“奴”没有人身自由也没有经济负担,“人”有人身自由但有经济负担。
大部分“脱籍”之人,往往“脱籍”的那一刻,就是“负翁”,不得不举债度日。而举债的对象,往往就是曾经的“主人”。
于是让老张不得不感慨的是,十年“奴籍”,真正愿意“脱籍”的人,和愿意继续为“奴”的人,几乎是对对分持平。
整个女子包干区的工地上,几乎所有来上工的女子,都是有点想法的人,可以说是相当的难能可贵。
“师伯,适才寻欢郎同我说起民夫合用不合用,都觉得武汉的民夫,着实要比淮扬的好用。这是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