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币!”
看着朱明忠,史密斯继续说道。
“来到中国之后,我发现你们使用的银两作为记银的单位,而银两除了重量又有成色的差别,而且因为市民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的都是重量一钱左右的散碎银子,所以即便是军饷局发出的军饷,也会被钱庄剪碎,作为散碎银子,而政府收税时,又需要将碎银收回,然后重新铸造,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反复增加的火耗,对于市民来说却是一种负担……”
听史密斯提到“火耗”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半年多的他,自然很清楚,“火耗”起于明代万历年间,原指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归官员了。清初的官员沿用了这种做法。而且“火耗”不断加重:一般州县的火耗,每两达二三钱,甚至四五钱。偏僻的州县赋税少,火耗数倍于正赋。
既便是现在,在江北同样也没有废除“火耗”,只不过,现在是直接将“火耗”加以规范化征收与使用。并作为财政收入上交国库。因此衙署特意规定“火耗”附加税为正税的15%,官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