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同样也是如此,所谓的“三十税一”因为无法统计销售额,使得收数微薄,征税苦累无功。
这也带来了一个结果——实施“三十税一”的比例“重税抑商”的地方,很难收到税款,因为官府不可能统计出城中店铺的销售额,而逃税——这是商人的本能。
相比之下收市肆门摊税,依据行业、规模不等,征收税金反倒更为现实。尽管征收额度有限,且有税吏中饱私囊的机会,但却仍然可以收到一定数额的税款。只不过,在明朝市肆门摊税和交易税一样是常规税,前者的额度极低,而后者因为难以统计,所以极难征收。所以才有了宣德年间增加五倍市肆门摊税一事,目的也是为了获得税源。
只是市肆门摊税从店铺规模到行业,与二十一世纪一样,有太多的漏洞可寻,税吏皆以市肆门摊税中饱私囊,官员也以此贪墨,况且市肆门摊税本身就不高,于户部的税收中被列入“杂赋”。
真正大头的商税是什么?
是沿大运河以及内地重要关品设立的税关征求的关税——每年一百余万两关税。相比之下,直到康熙二十四年,满清的“关税”才超过崇祯时期。
在得知这个答案之后,朱明忠自然失望至极,可再失望,也要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