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读写算是基础,再就是习礼、知法,前者尚不足为其,毕竟学校的目的千百年来都有“习礼”一说,但是“知法”却是明的社学教育内容的最大的特点,学习政府颁布的法令,知晓法律章程。这种普法教育甚至领先于21世纪的中国——因为这种习法,是从儿童时期开始的,社学中的法律教育内容不只限于《大诰》,还包括明朝所有的律令。而他们之所以“兼读律令”,并不是为了培养朝廷的顺民,因为知法的百姓不可能是顺民,知法的百姓对于官府来说是麻烦,他们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这也是后世基层干部口中所说的“百姓知法维权意识强,工作不好干”的原因。
百姓知法,而官府不敢违法,百姓不知法,官府才能无所顾忌的鱼肉百姓。明朝社学教育中“兼读律令”培养出来的是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百姓,而不是顺民。这也是明代多“民变”的原因,因为百姓会在官府违法时用法律保护自己,当然他们往往选择以“民变”的方式表示自己的意愿,这种“民变”带来的结果往往是以百姓胜利而告终,当然到了满清,面对衙门前散步的“民变”,他们直截了当的选择了屠刀。
现在,随着大明的中兴,这种领先于时代的普法教育,当然被朱明忠沿用了下来。现在的社学之中,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