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定会被长子继承取代。
“勋贵是国家的柱石之一,而这个柱石的首要条件是稳定性。采用长子继承制,即由长子承袭所有家产,别的孩子没份。这是因为勋贵的爵位是没法分的,父亲是公假,不可能十个儿子个个是公侯,所以爵位只能给一个儿子。有了爵位,就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土地和财产,所以勋贵家的土地不能像老百姓家那样,一分十份,一人一份。儿子们都要争,怎么办?那么就法定下来,只给长子。其它诸子嘛……”
朱明忠先是强调着勋贵的特殊性,然后话锋一转。
“我们看一下史书,在不考虑政治、战乱等原因,在承平之世,往往有富不过三代的说法,也就是三代分家后的大家变小家,军田不可分是如此,勋田不可也是如此,如果分田析产的话,历代公侯就会沉迷于金钱利禄之中,因为他们知道,那些家业分给少则几个、多则十几儿子们之后,大家也就化小了,为了不至于让家族没落,所有以就有必要尽可能多的置办家业,以分给诸子,然后确保家族不至于没落,所以他们不惜以种种方式甚至巧取豪夺获得银钱。”
这恰恰是中国历代勋贵最大的问题所在,他们的巧取豪夺,并不是为了自己,更多的是为了家族的传承,而之所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