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被载入史册。
不过这种枪本身的性能并没有德国宣传机构和某些德**队的狂热粉丝所鼓吹的那么先进,在早期对阵装备前膛枪玩排队枪毙的北欧海贼跟日耳曼亲戚的时候。德莱塞步枪每分钟10~12发的理论射速、更高的精度、便于射手卧姿射击和展开散兵等等优势确实足以吊打对手。但到了1870年和高卢蛮子打擂台的时候,尽管在战术、战略上普鲁士人是赢家,克虏伯大炮和尖盔兵把矮子三世和他的军队打得不要不要的,战后清仓处理缴获的夏塞波步枪时还奉送缺德笑话一则——“法国步枪,全新,从未使用,只被摔过一次”。但就步枪而言,夏塞波吊打德莱塞毫无悬念。
所谓针发枪(needle-gun)。顾名思 义,就是用击针击发子弹的步枪。扣动扳机后。枪机上的长杆形击针刺破纸弹壳,撞击底火,引燃发射药,将弹丸射出。优点是射速快,便于卧姿装填。缺点是后膛的气密性很差,泻出的火药气体会干扰射手瞄准。严重的甚至会灼伤皮肤。
德莱塞步枪和夏塞波步枪同属针发枪使用击针击发,缺点也大致相似。但德莱塞先生不知怎么想的,在设计定装纸壳子弹时,采用了发射药在后,底火在前的奇葩设计。以至于不得不用一根超长的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