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这之间的停顿总共不到一秒钟,这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办到的。
而且他当时距离目标大约米,这的确算是手枪射击的理想距离了。可是他当时整个手枪都是套在信封里面的,别说红点全息了连机瞄的辅助都没有,这意味着他当时就是抬手就设计根本就没有瞄准,完全是凭着感觉盲射的。
而且他当时用的是一把正经的手枪还好,在那个距离上以实弹的强大动能,枪口上只顶着一层牛皮纸根本影响不到弹道。可是他当时用的却是一把麻醉手枪,这种枪动能小不说子弹还很狭长,而且绝对没有膛线,可以说和滑膛枪差不多,墙头上再蒙上一层纸,那时候弹道的偏差可就说不准了。
可就算是有这么大的难度,他仍然在那一瞬间的时间内一枪命中了目标的脖子,而且还避开了动脉和气管这种要人命的地方。这样的身手可不是一个普通的绑匪应该有的。
可是这诸多疑点全都被埃文森无视了,毕竟当时这帮人的和被绑的他全都不认识,纽约警察局又没开工资给他维护街头治安,他才懒得去操这份闲心。可是他却不知道,这件事情其实和他是有点关系的,至少作为他下属的莫伊拉,差点没因为这件事情气炸了肺。
这个绑架犯的确不是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