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记载,天命三年(1618),时有山东、山西、河东、河西、苏杭等处在抚顺贸易者16人,努尔哈赤“皆厚给资费,书七大恨之言,付之遣还”。
后金崇德三年(1637),皇太极曾命满族贵族带领100名内地汉族商贾,携带货物到归化城贸易。清兵入关,军费支出猛增,财政十分困难,对此,都察院参政祖可法、张存仁曾建言:“山东乃粮运之道,山西乃商贾之途,急宜招抚,若二省兵民归我版图,则财赋有出,国用不匮矣。”由此可见,后金政权对山西山东不法商人的重视程度有多高。皇太极的战争机器所需的全部的火药、八成的粮食和超过六成的金属,都来自“诚信”通天的晋商。
对双方而言,这是一笔双赢的买卖正是通过商,后金才可能把劫掠来的财物、古董和金银购变成粮食,来养活被掳掠来的几百人人口。辽东的米价最终降到了一两四石,人口增加了数倍,粮价却压到了最峰时的几百分之一。而交易另一方的不法商人,仅在在崇祯十五年就窖藏了上千万的银两。
丑恶的卖国嘴脸,借用后世的一句话:“你购买倭人商品,让倭人赚到的钱,化为打中国人的子弹!”
……
颜大少有情报局,搜集到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