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顺眼!”
结果呢?
他的下场就是在丽春院的大门处,被一个纯正的倭人用一把解腕尖刀在他的脖子上一割,动脉被割破,鲜血直喷到丽春院的匾上!
那个倭人被捉后,招供说这位富商碰了他,他不爽,所以激情杀人。
有人指使吗?
没人指使!
确实有人指使,但贱命一条,何足道哉。
那倭人在倭国犯了死罪,结果东南府把他要来,做了这单事,但他的家庭能够加入东南府,成为华人!
于是该个倭人被明朝官府判了死刑,一命换一命,但丁斯时是景德镇,倭人是烂陶盆,碰撞两败俱伤,丁斯时真是蠢到家。
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说商人嘛,就应该是和气生财,圆滑做人,干嘛与东南府硬碰呢!
人家可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儿,没把丁家连根拨起,对得起丁家了。
其实,要对付丁斯时还有许多的办法,东南府用了最激烈的办法,盖因丁斯时很有钱,影响力很大,也最为嚣张,结果他受到了致命一击,让许多人明白了东南府果真不是吃素的。
除他之外,没有多杀人。
再有湖州士绅周某,对东南府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