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大明之雄霸海外 > 第778节 议搞晋商
人和喝酒,懂得制火药?别逗了!

    晋商拿到的是血银!

    是自己族人的鲜血溅在上面的银子,他们还拿得心安理得!

    资料非常详尽,甚至有记载“天聪六年七月,十五日,明国所赎粮米财物,阿什达尔汉及龙什、达雅齐塔布囊、卫寨桑四人,悉行私取,不分给同行之白格依、爱巴里等。龙什复私换官价所买蟒缎,笔帖式白格依及笔帖式爱巴里以其事奏闻於汗。遂命尽夺阿什达尔汗、达雅齐、龙什所得财物、粮米,仍坐龙什窃盗罪,罚银百两,革职。”

    这段公案表明有鞑子在从事与明国贸易时,私取财物、粮米,实际上就是贪污,不过清廷的处置挺有意思 ,叫做“窃盗罪”。

    粮米,明朝都不够吃,晋商却卖给了敌国!

    铁证如山,不容抵赖。

    祁彪佳一目十行地看过后,合上卷宗,拱手道:“晋商罪大恶极,当诛首恶,家族流放东南亚,家财抄没!”

    “很好,你去办吧!”颜常武作出决定道。

    “遵令!”祁彪佳拱手道。

    两人一番话,就定下了晋商的命运!

    很快地,祁彪佳打着巡视生产的名头自京师出发,走怀来、宣化、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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