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大明之雄霸海外 > 第985节 给钱就行
东印度公司友好通商协议》,主要规定了:

    一、收取3500银元的年费,东南国在索马里摩加迪沙得到一块地盘,各国到此办理水引,交纳年费,得到令旗,在印度洋、东南亚、大明各处海域畅通无阻;

    此处各国指的是荷兰、英国、西班牙、葡萄牙、法国,后来有神 圣罗马帝国、瑞典、丹麦等国的东印度公司加入。

    二、各国船只进港载货物,依法纳海关税;

    三、守法交税的各国船只在相关海域时,东南国及大明给予国民待遇。

    这点很重要,比方说船只到港,就不存在着谁优先的问题,否则各国船只被压舱或者不能进港装货卸货,有可以招致损失。

    看在钱的份上,就应该给人家国民待遇。

    四、东南国、大明及其贸易国都开放港口,各国在旭日城设立领事馆,负责处理外交和商务问题,实行辖地管辖,即服从当地法律。

    各国可在开放港口内设立商馆,但不得干涉他国内政,否则给予赔偿,商馆取消。

    五、各国尊重华人在东方的势力范围,包括大明、东南亚和印度、波斯等地。

    同样地,华人要尊重欧洲人在非洲的利益。

    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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